你好,我原来是在北京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现在需要将住房公积金转到四川,请问如何填写转移开户证明?是这样填写么?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管理部:
原工作单位名称 单位(单位编号XXXXXX),XX职工已在我管理部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编号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
此证明有效期为。。。。。。。。。。
特此证明
管理部盖章:(现公积金管理部)
XX年XX月XX日
是不是还需要现在的公积金开户信息呢?如果需要,请问应该怎样填写,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如果您在外地已经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帐户,您可以将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的账户内。对于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职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等资料给在北京的原工作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处申请办理,经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管理部审核后为其办理转移。您所说的转移申请书,建议您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