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如何办理变更?[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2-01 16:2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与女友未结婚登记时共同购买一套住房,购房合同发票均是2人姓名。公积金贷款是用的我的名字贷的。现在我们2人分手了,房子的所有权归她所有,以后的贷款由她承担,就此事项在公证处作出协议书。那么借款人姓名能否变更?以后她还贷款能否将还款帐户变更为她本人的? 就这种情况,如何办理才能变更?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目前,只有以下情况允许办理借款人的变更: 1、借款人离婚; 2、借款人死亡; 3、借款人长期严重逾期且无力正常还款; 4、其他特殊情况。如果其没有以上情况,则不能办理借款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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