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9年提取公积金的新规定的疑问。[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2-01 16:0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今天看到青年报等了一则消息关于09年新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法,有些疑问咨询。新规定说关于租房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我想问对于租房的发票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另外发票上的金额是否有限制,可以提取多少自己名下的公积金。 本人目前没有买过房子,未婚单身,请问如果想以租房发票提取公积金如何办理?本人以前租过房子,有合同,但是没注意有没有正式发票,当时一切手续是与房屋中介交涉的。 盼回复。

管理中心回复:对于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5%的部分,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房租发票或者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承租人收入证明;(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将资料交给单位的经办人,填写申请书,然后由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以提取。可提取限额=月租金×(您已交房租的月数)-您已交房租这几个月的家庭工资收入×5%。其中月租金以您租房发票上金额为准。 关于房租发票,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出台的《北京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个人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向地方税务局的相应机构缴纳税款后获取租房发票或完税凭证。完税凭证申请开具的具体事宜,建议您咨询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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