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9-01-21 17:32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新闻动态中有“自2008年7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调整为12%”,我们单位2009年1月份给办理的公积金,通知我们是工资的8%,这合理吗?谢谢(我单位在北京市海淀区)

管理中心回复: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而对于你们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的问题,建议参阅本网站 - 政策法规 - 中心文件 - 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 - 《关于印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标准》的通知》,如果您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办理了降低缴存比例手续,可以不必按照缴存比例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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