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 !咨询[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1-20 10:58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用公积金买房,等交完首付了,才知道公司只能交了8个月的公积金(还在续交目前),之间几个月都没给交,想知道如果公司把前几个月的补交上,能继续公积金贷款吗??非常着急!请速度给回复!!!

管理中心回复: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 提示:(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您单位补缴后,您是否能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需要由具体的贷款业务部门根据您的缴存记录审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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