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借款人[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1-19 11:1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们家有一笔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上表明我和我前夫为共同借款人,但我在网上查询结果借款人为我前夫一个人,现因我们已经离婚,该房产已经协议归我个人所有。在办理产权证过户手续过程中,房产部门建议我们先咨询可否将贷款转移至我名下,烦请拨冗回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在借款人离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借款人变更。办理借款人变更手续时,借款人协议离婚的,提供婚姻登记部门的离婚证明、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件证明其所贷房屋的归属,新旧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借款合同及其附属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正常还款明细。借款人由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法院的有效判决书、新旧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借款合同及其附属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正常还款明细、若双方不能同时办理借款人变更手续的还需要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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