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新政策执行的问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

2009-01-16 13:1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按08年1月份开始执行的公积金调整新政策,员工更换工作时可以调整一次基数。这次的调整是根据员工劳动合同的薪水为基准调整还是本年度工资均值(含前一个公司)?这次调整是否是强制性的,也就是说公司应该确保我们员工利益,应该按合同工资给我调整基数? 谢谢! 我的上家公司,以每年调整一次基数为理由没有给我调整基数,当时我不清楚08年开始的这一政策。请帮忙解答!

管理中心回复:关于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个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的月平均工资作为本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此年的6月30日)内核定一次。关于缴存基数计提办法: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 [2001]1227 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 1 )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d 过节费;   e 伙食补助。 ( 2 )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 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另外,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单位缴存部分可以从成本或费用中列支。因此,您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当按照税前工资进行核定。如果单位不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缴存的,建议就该问题向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部反映说明。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