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提取公积金的相关问题[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9-01-14 17:4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1,租房是从2008年7月开始的,公积金在北京也是从7月开始交的,从来未在北京领取过公积金。这种情况下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及流程?提取金额的计算公式是不是房租费用-收入总额×5%?另外,收入总额和房租费用这两个指标的计算期间怎么定的(按08年7月到09年1月算还是按全年算)?收入总额是税前的还是税后的? 2,本次提取之后,什么时候可以再提取? 不胜感激!

管理中心回复:1、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职工符合上述相关提取条件,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针对第九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需要根据不同条件而定,请说明职工是就以上哪一种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便我们有针对性的回答。 2、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房租发票或者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承租人收入证明;(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将资料交给单位的经办人,填写申请书,然后由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以提取。可提取限额=月租金×(您已交房租的月数)-您已交房租这几个月的家庭工资收入×5%。其中月租金以您租房发票上金额为准。对于您的收入以您的收入证明为准。 3、目前我中心已经推出约定提取业务,具体细则请参阅本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中心文件 - 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2月2号),如果仍有疑问,建议您直接向单位到缴存管理部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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