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1-13 11:5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婚前个人名义商贷未还清,老婆无贷且公积金存缴两年,婚后想以老婆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可否?我查阅文件似乎可行。另外是否也可以首付20%。公积金贷款是否都可以最低20%?这一点与商贷不同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您和您爱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申请条件,且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那么在您再购房时是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现有政策,对于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没有特殊要求,利率也遵照现行的统一利率。2、根据规定:(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2)对于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含)以下住房的,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房屋评估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的为准)的90%;(3)首付款=总购房款-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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