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异地工作,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

2009-01-11 19:3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是北京户口,但工作单位在深圳,我已经和单位签订了两次三年期劳动合同,是单位的正式员工。由于没有深圳户口,我单位至今未给我在当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未曾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已长达5年。我单位是一家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在北京设有分行,我曾经向单位申请由北京分行代缴公积金,我也咨询过北京分行,代缴是非常容易的事情,但是单位给我的解释是把户口调到深圳,单位不会为我一个人开这个代缴的头(我单位目前有近百人有和我相同的情况)。据我了解,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单位不缴或逾期缴纳将受到1-5万的罚款,我个人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我的问题如下: 1、我是否有权要求单位通过北京的分支机构缴纳,如单位不缴纳,我是否可以采取法律维权手段? 2、我个人是否可以在北京自行缴纳住房公积金?如可以,缴纳流程如何? 感谢您的宝贵时间,请给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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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中心回复:1、住房公积金应当是由和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也就是哪家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哪家单位就统一为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2、由于不同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会有所差异,而我中心只负责北京地区的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等业务的管理和政策执行。根据您的情况,您的工作单位及实际工作地都在外地,您所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我中心无法进行解答,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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