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1、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建议参阅《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之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工作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原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提取。 3、目前对于因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间可以由提取申请人自行选择一个月、一季度、半年或一年。具体手续的办理,请通过单位经办人详细咨询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