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率[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1-04 13:12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于05年11月与中行签定借款合同.(首次购房,居住性质.期限30年,借款金额37万,自由还款方式,当时借款月利率3.675%) 06年7月一次性提前还款17万元,现贷款余额为16.5万. 合同约定利率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率进行调整,但目前月最低还款额没有变化,是不是说明我的利率是固定的,不随国家政策进行调整? 最近看到住房贷款有可能7折的优惠政策,不知道是否能够申请? 如果现在一次性还完所借款项,是否有必要呢?因为已经还了大部分,是否可以理解为剩余借款中基本为本金?

管理中心回复:1、最低还款额一般不会随着利率的改变而改变,对于最新的最低还款额,您可以可以参阅本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中心文件 - 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2008-12-23)附件中的相关内容。 2、在还款时,如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则贷款将会在下一年的1月1日起按照新利率计算利息。 3、对于”利率打7折“,我中心尚无此政策。 4、自由还款方式下。借款人只要不低于最低还款额,调整多少还款额都可以。随着您提高还款额,您剩余本金的减少速度加快,您的还款年限就自然缩短了。什么时候剩余本金数为0了,您的贷款期限就结束了。同时,在不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每月还款额也是可以根据您的还款计划自行调整的。 5、还款的原则都是先还利息,后还本金。利息是按照您实际占压借款资金的时间来计算的。每一期计息都是以您的剩余本金数作为计息的基数,用这个基数乘以月利率(月利率就是贷款年利率÷12(月)),得出来的数额就是您当期应当偿还的利息数,您还款的金额数刨去这部分,剩下的就是您偿还的本金数。举个例子:20万20年,最低还款额为995元,假定月利率为3.825‰。首期还款如果是按最低还款额还款,其中利息部分金额为20万元×月利率(3.825‰))=765元,偿还本金部分为230元;第二期如果还是按照最低还款额还,则利息部分为(20万元-230元)×月利率(3.825‰))=764.12元,偿还本金为230.88元;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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