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申请的问题[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1-03 20:4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有几个问题,请回答,谢谢: 1.我太太原来贷过公积金,已经还清了,现在她名下有一套房子的商贷,她还可以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2.如果我太太可以再贷公积金,能贷到104万吗? 如果她可以贷104万,我名下没有任何房产和房贷,我可以再多贷104万买房吗? 3.如果我同时买2套房子,都可以用公积金吗,还是说只能一套用公积金,一套用商贷? 4.公积金贷款有没有140平米以内的面积限制?我想买的房子大概190平米.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申请条件,且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那么在您再购房时是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关于贷款额度,建议您使用网站首页的贷款计算器自行测算一下,应当可以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但具体的个人贷款额度是要在实际申请贷款时根据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信用等级、首付款情况等确认,因此最终准确的贷款额度建议您办理贷款时向具体办理贷款的业务部门进行确认。 3、如果您夫妻二人都符合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可以根据您的需要,夫妻双方合并计算,但两个人的累计金额也不能超过单笔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4、公积金贷款对房屋面积没有限制。根据规定:(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即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2)对于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含)以下住房的,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房屋评估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的为准)的90%;(3)首付款=总购房款-贷款金额。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