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领导给予回复[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9-01-01 13:5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大学时曾经贷过助学贷款,因为各种原因产生了些个人信用不良记录!请问这样还能否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了? 我现在的情况是,缴纳了2年住房公积金,每月工资6500,工作3年半了,北京集体户口,公司也一直按月在给我缴纳公积金贷款,工作和工资都很稳定了,我还有资格申请吗??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 提示:(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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