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购房发票遗失了,如何提交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8-12-30 16:1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于2003年在北京购买的商品房,公积金也于2002年开始工作时候缴纳,目前想提取公积金,但是发现购房发票遗失了,但是购房合同还在,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我是湖北户口,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根据规定:(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在职工购房后,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便是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反,如果不能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便是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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