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8-12-28 21:5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在北京有工作单位,想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利用公积金来贷款;然后在提取所有的公积金全款;是否能贷款和提取公积金呢;还有一个问题,如果顺利贷款后离开此单位成为自由职业者,还款是不是会有什么影响,需要注意一些什么。

管理中心回复:1、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 提示:(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购房后,如果您能根据条件提供相关材料,则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如果您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则将来即使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只要做到足额按时还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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