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支付商贷如何办理[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8-12-25 18:0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2005年在长春买的房子,工商银行贷款11万,15年,现在北京工作,单位办理公积金了,听说不能改成公积金贷款,但是可以用公积金账户的钱还商贷,请问异地购房的情况也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的钱支付商贷吗?

管理中心回复:异地购房后,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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