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不是要给我上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2008-12-25 13:3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我是北京一企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在该单位已经连续工作5年,并签订工作合同,是外地户口,单位给我上了三险,就是没有住房公积金,而且想我一样的情况的在本单位有很多。我爱人也是北京一企业单位,和我同样的情况,但是就有住房公积金,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的,单位是不是应该给我上住房公积金,北京市有没有什么文件规定? 恳请答复!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要看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单位是否属于必须建立的单位范围;二是职工是否属于在职职工。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社会团体。  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指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因此,如果单位属于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且职工属于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就应该为其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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