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变动再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的办理程序[住房公积金提取]

2008-12-24 14:4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本人2004年在原单位曾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是用邮政储蓄卡提取的,没有提取记录单。工作变动后,如果在新单位继续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房贷还没还完)?原来的邮政储蓄卡还能用吗?是否需要由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现在想要一份提取记录单,通过谁办理?什么程序?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办理二次提取时,提供身份证和您之前提取时使用的支取记录单通过单位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即可。 办理首次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当已经将盖有业务章的支取记录单交由单位经办人。如果支取记录单丢失,您可以向之前您办理提取手续的具体管理部去申请补办。 2、目前对于提取所使用的提取储蓄卡,并没有局限于某一个特定银行的账户,职工可以提供其他符合要求的银行卡或存折作为提取卡使用。您可以通过一下路径“本网站首页 - 主要业务 -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 - 提取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使用的银行卡或存折有哪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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