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病假是否会影响住房公积金扣缴?

2010-07-23 15:3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 2010年7月中旬我父亲因病住院,住院19天,出院后医嘱要休假2个星期。父亲担心休假2周会影响住房公积金扣缴,坚持要上班。但医生明令不能上班。因为听说住房公积金跟年度工资总额挂钩,所以想咨询一下休病假是否会对此有影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住房公积金应当是由和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如果单位继续为您发放工资,就应当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 关于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个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的月平均工资作为本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内核定一次。通常在每年七月份进行调整。关于缴存基数计提办法: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 [2001]1227 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 1 )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d 过节费;   e 伙食补助。 ( 2 )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 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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