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与补缴

2010-07-12 21:5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老师,原来的单位倒闭了,后来到新单位后,发现原来的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公积金,但是在原来单位时工资明细中已经将自己的应缴的部分扣除掉,请问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单位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补缴。您可以通过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的方式维权。具体方式如下:(1)如果单位没有为全体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向单位营业地所在的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单位已经在管理部办理了开户手续,那么应当向开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具体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您可以在网站首页右侧“公积金网点一览表”中查找。(2)您可以通过网站“我要投诉”一栏留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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