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1、异地购房符合提取条件可以办理提取手续。2、提取时,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通过账户所在单位,并由单位出具盖有单位印章的提取申请书等业务单据,单位经办人到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但是仅限于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具体细则请参阅本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中心文件 - 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2月2号),//www.bjgjj.gov.cn/zcfg/zxwj/zfgjjgjzc/200901/t20090108_2569.html。如果职工符合其中规定条件,则可以通过单位办理约定提取。 4、提取手续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到缴存管理部办理,个人办理不了。 5、如果您已领取公积金联名卡,请您详细阅读《通知》内容后再进行操作。如果您没有查询卡或联名卡,您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下属的任意一家管理部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