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积金还款的问题

2010-07-20 14:46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工作人员您好! 是这样的,我老公在婚前(2008年11月)用商业贷款买了房子,现在我们结婚了,有没有办法用我的公积金贷款来还余下的贷款?应该履行什么样的手续?

管理中心回复: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是主购房人先提取,配偶方才可以提取(如果购房合同中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则该人为主购房人)。夫妇双方的提取限额合计不得超出购房实际支出。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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