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提取公积金的手续

2010-07-19 17:3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08年底购买二手房1套,做的商业贷款。然后提取过我与爱人的公积金,产权证是我的1个人的名。现在我没有公积金可提了,想第2次提取爱人的公积金。请问需要什么手续,需要提供什么文件。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是主购房人先提取,配偶方才可以提取(如果购房合同中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则该人为主购房人)。夫妇双方的提取限额合计不得超出购房实际支出。主购房人提取时,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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