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吗?

2010-07-16 12:57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于2008年11月至2010年6月一直就职于北京某公司,并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现我于2010年7月辞职于该公司并离开北京,我是外地户口,请问能否提取一直缴纳的公积金?另外我在北京一直是租房,有租房合同和发票,请问这样也能提取吗?能提取多少?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房租发票或者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由原单位统一到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 2、管理部会根据您提供的材料确定您的支取限额,只要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限额,保留10元后,账户内其余金额都可以提取出来。提取限额为您的实际租房支出,以租房发票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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