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住房公积金

2010-07-15 17:2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公司从09年3分月就开始没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至今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公司也没给出任何解释,另外员工缴纳的部分公司都按月扣除了。不知道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管理中心回复: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单位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补缴。您可以通过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的方式维权。具体方式如下:(1)如果单位已经在管理部办理了开户手续,那么应当向开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具体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您可以在网站首页右侧“公积金网点一览表”中查找。(2)您可以通过网站“我要投诉”一栏留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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