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欲提公积金。但朝阳区的翠城经适房,销售方-北京住总集团-明确说明(并在售房合同上也写明),现在销售的第三期E区其确实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经过北京市政府特批,允许其销售。
这样一来在北京建设网上和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就不能网签,也查不到第三期E区的信息。
我等和平村拆迁户作为定向销售的,3000多户,均是让住总照此办理的,交了全款。
不知是否影响提取公积金??
管理中心回复:购房后,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如果您能提供上述材料,建议您将上述材料交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