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回复:职工或单位的缴存额都应当用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得出,而缴存基数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情况来确定。关于缴存基数,按照职工个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的月平均工资作为本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此年的6月30日)内核定一次。关于缴存基数计提办法: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 [2001]1227 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 1 )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d 过节费; e 伙食补助。 ( 2 )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 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另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没有试用期一说,跟据规定,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应当从调入发工资之月开始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的当月工资进行核定。 另外目前的缴存比例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