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异地还款

2010-06-17 13:29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和我爱人在河北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一套商品房。 1、我在北京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能否办理还贷手续。都需要什么资料。(公司一直缴纳着住房公积金,中途停了2个月) 2、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还贷有什么区别吗?(所需资料,取款额度等其他方面) 3、购买商品房,首付款是开发商开具的收据,此收据与住房公积金提取有没有用处。 4、我爱人用住房公积金或商业贷款,对我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递交的资料是否一样?

管理中心回复:1、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是主购房人先提取,配偶方才可以提取(如果购房合同中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则该人为主购房人;如果同时签有夫妻名字,则谁的名字在前,谁为主购房人)。夫妇双方的提取限额合计不得超出购房实际支出。主购房人提取时,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 2、异地购房不能申请北京的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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