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主购买人的关系

2010-05-28 14:32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办理异地二手房一次性付清房款的支取时,房产证上有我和朋友的名字,除按规定提交各材料外,有一个要说明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这个是否要落实成文字说明,如果需要出具文字材料,内容可以这样写吗?两人是朋友关系,购房目的为结婚之用。 另外购房后,有无年限规定何时办理提取?比如,我们今年买房,后年再办支取可以吗?

管理中心回复:对于关系证明建议通过单位向所属管理部确认。对于首次提取时间没有特别规定。您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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