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2000年购的商品房可否提取北京公积金

2010-05-12 22:3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2000年曾经在天津全款购过商品房,后来在天津曾经公积金贷款买过两套商品房,都已经还清。现在已经在北京上了12个月的公积金,请问可否为2000年在天津全款购房而在北京提取公积金。如果可以,怎么提取。多谢指教。

管理中心回复:异地购房后,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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