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的相关问题

2012-07-31 17:49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1、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可否有提取比例的限制?2、为什么通过查询看到我的公积金缴纳截至到6月30号之后就没有新的缴纳了?3、在原单位申请了按月支取公积金,但是为申请完我就换了单位了,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是等原单位办理结束还是在新单位重新申请?
回复:1、异地购房与在京购房提取条件相同,具体请参阅网站“提取”栏目内容。 2、累计提取金额在未超过提取限额的情况下,保留10元后,账户内其余金额都可以提取出来。提取限额为您的实际住房消费。即总房价款。 3、如果原单位和新单位都是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我中心下属管理部的,原单位为职工办理了封存,那么新单位在为职工新建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在证件类型、证件号和姓名完全一致的前提下,可以进行自动转移合并。这样,您应当可以继续在新单位进行约定提取,不再需要单位再去办理约定提取手续。具体业务办理细节建议通过单位向缴存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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