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情况

2012-05-29 14:15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于2012年2月底从上一家单位离职,并与03月13号入职下一个单位,请问我3月份的公积金缴存情况怎么样才算合理合法的?下一个单位需要为我全额缴纳吗?还是干脆不缴纳?谢谢,希望您能回答
回复:住房公积金应当是由和职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也就是哪家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哪家单位就统一为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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