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户买房,可以用其非京户配偶的公积金还贷吗

2012-04-08 16:44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想向您请教一个问题:我有北京集体户口,工作即将满三年,公积金缴存即将满两年。我爱人没有北京户口,工作年限和公积金缴存年限都即将满三年。两人公积金均为连续缴纳,无间断。现在我们想买首套自用住房,因为北京有纳税不满五年的非京户限购规定,所以我们想以我的名义买房,但是以我们两个人的公积金进行还贷,请问可行吗?使用非京户配偶的公积金进行还贷也受纳税五年的限制吗?谢谢!
回复:1、夫妻可共同提取公积金,如果合同中仅夫妻一方姓名,夫妻双方也可共同提取。 2、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是主购房人先提取,配偶方才可以提取。配偶提取时,除提供主购房人提供的资料外,还需提供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单、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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