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相关问题

2012-08-07 14:19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们公司是09年成立的,之前一直没有开过住房公积金账户,现在单位想开个公积金账户,那2009年—2012年这段时间的住房公积金需要补缴费吗?如果单位开了账户以后,只给一个员工缴住房公积金,其他员工不给缴住房公积金可以吗?这样会不会罚款?
回复:1、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单位确实存在对职工应缴未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则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2、目前对于开户没有人数限制。建议您联系管理部,说明上述情况以便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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