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的问题

2012-08-08 09:38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3个问题。1:购买商品房,首次提取公积金,不需要购房合同的原件吗?2:借款合同很多页的,难道每一页都要复印吗?3:我已经不再北京工作了,回来提取公积金,是不是还要原单位的人陪同啊
回复:1、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请针对您的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2、建议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下属管理部柜台查询您公积金账户情况,如果仍在单位账户下封存,则应当由原单位办理。如果账户显示为集中封存,则可受理个人办理。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