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有房的首套贷款和二套贷款的界定

2012-08-04 10:50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尊敬的主管您好:  我2003年底到北京工作,在京缴纳住房公积金,在北京没有房产。  2000年,我在河北省保定市购房一套,用的是我的名字的商业贷款,已于2006年还清。  2010年,我在河北保定再购房一套,用的是配偶在河北保定的公积金贷款,现在正在还款。这两套房子我都在北京提取过公积金,其中第一套已经提取完毕,第二套正在提取。  现在,公司为我办理了北京户口,配偶和儿子也一起办理了北京户口。配偶也在北京找到了工作。因此,全家即将迁到北京居住,想在北京买一套房子住。  请问:  1、我计划将河北保定的(以配偶名字贷的公积金贷款,我在北京正在以这套房子按月提取公积金)第二套房子的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之后出售。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在北京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么?如果可以,是执行首套房政策还是执行二套房政策呢?  2、如果我不将河北保定的第二套房子出售,但是把配偶的公积金贷款全部还完。我在北京买房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3、因资金量有限,同时在河北保定的第一套房子还得给父母居住。烦请问下,我怎么处理现有的这两套房子,才能在北京买到一套比较合适的房子住?万分感激!!!非常感谢!!!祝一切顺利。杨文20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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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于二套房的认定由贷款中心根据信用评估中心出具评估报告中的有关信息认定,建议可向贷款业务部门进行确认,或拨打96155人工说明详细情况以便有针对性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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