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还贷

2012-07-28 08:29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和老公打算一起贷款,请问,规定中的足额是什么概念呢,是有个人最低缴存金额么?另外,我老公的是连续十二个月以上缴纳,我中间换工作断了一个月,但建立账户累计是超过十二个月的,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俩能一起贷么?如果我不能贷,买房以后我的公积金可以提取么?谢谢
回复:1、对于已婚的职工,无论是以一方的名义签订的购房合同还是以夫妻双方名义签的,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都是夫妻共同申请。 2、申请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应符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累计缴存即可,不需要连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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