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现役军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2012-07-24 23:19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是企业员工,我先生是现役军官,我们都在北京工作,所在单位也都为我们缴了公积金。我想知道如果我们买商品房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以我或者我先生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都可以吗?是只能以我一个人的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计算贷款额度还是可以双方一起共同计算?谢谢
回复:1、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 提示:(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对于已婚的职工,无论是以一方的名义签订的购房合同还是以夫妻双方名义签的,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都是夫妻共同申请。如果您爱人的公积金缴纳在部队,则不能将您爱人的贷款额度核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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