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1、如果您在异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可以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对于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职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等资料给在北京的原工作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处申请办理,经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管理部审核后为其办理转移。 2、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房租发票或者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 3、由于发票管理的地域性,职工在外省市租赁房屋,取得外省市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后,应首先持发票到当地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出具证明该发票真实有效的证明。职工因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租房自住申请在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