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认定条件

2012-07-20 11:31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爱人曾经在外地商业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房子已售,贷款已还清,我们俩目前名下没房,都是北京的集体户口,这种情况我使用公积金贷款算是首套房吗?需要提供外地房屋已卖的证明吗?如果需要的话,请问需要准备什么资料?谢谢
回复:关于二套房的认定由贷款中心根据信用评估中心出具评估报告中的有关信息认定,建议可向贷款业务部门进行确认,或拨打96155人工说明详细情况以便有针对性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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