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缴公积金

2012-07-17 14:10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公司在海淀开了公积金额帐户,但只为部分员工交了公积金,请问没有交的员工是否能够申请公司补缴?如果经过交涉仍不同意为其他员工交纳公积金,作为员工该怎么办?另外已交公积金额员工也不是按照工资总额来交的,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回复:1、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单位确实存在对职工应缴未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则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2、您可以通过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的方式维权。具体方式如下:(1)、如果单位已经在管理部办理了开户手续,那么应当向开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具体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您可以在网站首页右侧“公积金网点一览表”中查找。(2)、您可以通过网站“我要投诉”一栏留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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