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使用问题

2012-07-17 13:21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请问如果在天津买房,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来按月支取在北京工作的公积金。如果不成立,如果在天津用商业贷款,是否可以用每月的天津银行的还款记录来北京按月支取公积金?
回复:1、异地购房不能申请北京的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与在京购房提取条件相同,具体请参阅网站“提取”栏目内容。 2、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但是仅限于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具体细则请参阅本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中心文件 - 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2月2号),//www.bjgjj.gov.cn/zcfg/zxwj/zfgjjgjzc/200901/t20090108_2569.html。如果职工符合其中规定条件,则可以通过单位办理约定提取。对于银行之间转账的业务问题请直接咨询相应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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