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您好: 我家住农村,种地。06年因上大学将户口迁至天津,今年将户口转回家。 但是我们江苏的户口写的都是家庭户口,没有写农业还是非农。并且家里的户主页是2009年的,上面没有我,户口薄中有我个人一页,并注明是2012年由天津迁回原籍。 我想问的是: 1、家住江苏农村的家庭户口 可以在北京按照农业户口,提取公积金么? 2、户口簿的户主一页上没有我,只有我个人的那一页,会有影响么?
回复: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针对您所提到的“家庭户”,建议将您与户籍管理部门联系后的信息向管理部详细说明,妥善解决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