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后,已交三个月公积金,能否满足贷款申

2012-07-09 15:55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在之前的公司连续正常缴存十三个月了,刚换了新工作只缴存了三个月,现在的状态是正常缴存,现在是否可以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计算是以我这个月的缴纳额来计算的吗
回复:1、申请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应符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累计缴存即可,不需要连续缴纳。 2、目前确认贷款额度,是以您申请贷款当月的个人月缴存额以及缴存比例核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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