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2012-07-03 15:12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单位的大部分员工为农转工人员,由于岗位不足的问题,有一部分员工不用上班公司发放待岗工资1000元。由于这部分人员收入较低,考虑避免因职工个人缴纳公积金造成生活水平下降,我们想咨询有没有不用职工个人缴纳公积金,其费用由公司单方承担的方式。
回复:《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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