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单位约三分之二员工是外地农村户口,流动性也较大,提取公积金手续也比较麻烦。我的问题是:1、这部分员工是否可以采取自愿原则,不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户?单位是否可以与这部分员工协商一个比较简单的方法(比如,在工资中给与住房补贴)?2、如果这些员工缴纳公积金,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提取公积金要提交哪些证明?是否要外埠户口本原件?盼尽快回复,谢谢。
回复:1、对于非城镇户口的在职职工,按照单位和职工双方自愿的原则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2、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取储蓄帐号到原单位申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