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房贷申请

2012-06-19 12:37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我的父母通过“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将户口落到我的户口本上,随着孩子即将出生现有住房(首套且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较紧张,我想购买第二套房子来改善住房条件,按照我们夫妻加上父母共四人,我们的人均居住面积小于28.81平方米,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回复:1、按文件要求: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28.81平方米,即目前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8.81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应根据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住宅建筑面积及缴存职工家庭成员数量计算。 2、借款申请人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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