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职工补缴少缴和未缴年限的住房公积金包

2012-06-16 14:24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单位连续多年少缴、未缴我的住房公积金。现经申请住房公基金管理中心要求单位给我补缴历年少缴和未缴的住房公积金。请问:单位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包括利息吗?是本息同时补缴呢?还是光补缴每年的缴费基数不补缴每年生成的利息呢?请问相关规定文号?
回复:1、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单位确实存在对职工应缴未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则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2、关于未缴纳公积金造成的损失请与单位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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