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需要以前房屋产

2012-06-13 17:39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本人2005年购买过商品房,07年出售,未做过公积金贷款。现在名下无房无贷。现要购买昌平区住房,已向昌平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原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贷款还清证明、二手房交易合同、二手房交易契税发票。当时说材料齐全,后来又让我到原房屋所在房管局档案室开具查询结果。西城区房产局要求必须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给西城房管局开具申请函,才可以开具。请问查询结果是否必须要提供,昌平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否为我提供申请函?
回复:建议直接向贷款业务部门咨询确认,核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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